江宁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4 14:13:03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4219次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字〔2020〕5号
江宁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区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省、市、区委和政府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全区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工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师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组 长:周 强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尹武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红英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开华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 翔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马富平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章熙斌 区教育局信访科科长
费 扬 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朱卫华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素军 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科长
王家文 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陈纯忠 区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科长
袁家银 区教育局幼教科科长
杨德良 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管理科科长
王德强 区教育局审计督查室主任
陶著强 区教学研究室主任
邵吉荣 区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言明忠 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由蒋开华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马富平同志、王素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信息综合组:由高红英同志负责,办公室、电化教育中心、普教科、人事科、信访科等科室组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报告各项应急处置、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区学校依法落实报告制度,电化教育中心及信访科负责相关舆情的分析处理。
预防控制组:由蒋开华同志、宋翔同志负责,普教科、幼教科、职社科、法安科等科室组成,由普教科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宣传教育;负责疫情的监测和报告;负责对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开展指导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高红英同志负责,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计财科、办公室等科室组成,由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牵头。负责制定防控物资和经费保障方案,做好传染病防控应急物资等储备工作。
督查督导组:由刘尹武同志负责,审计督查室、教育督导室等科室组成,由审计督查室牵头。负责对防控工作的全面督查督导,了解防控机制是否健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防控经费与物资是否得到保障以及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相关防控工作等。
三、防控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好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预案。各校(园)长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落实落细,扎实防控。
各校要切实履行好防控工作的各项防控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标。全面落实学校相关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要狠抓防控重点环节,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开学前要做好校园公共场所的全面消杀以及传染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开学后要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掌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学校须通过“江苏省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江宁教育服务(企业公众号)”微信平台进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工作。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开学前后,要严防输入性病例,及时掌握假期往来武汉人员信息,对从武汉返校的师生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联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及街道,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要求和宣传口径,各校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舆情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的进行引导,维护校园稳定。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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