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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堂管理、饮用水卫生工作督导量表

发布时间:2021/3/8 9:16:25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012次

江宁区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堂管理、饮用水卫生工作督导量表

幼儿园(盖章):                  督查时间:2021年 3月             责任督学:

督导内容

督查要点

自查情况

具体翔实,用数据、事实说话)

督查情况

(客观评价,要求有佐证材料)

一、

卫生保健

1.幼儿园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的人数,是否达到210:1 的标准

2.在幼儿园主要教学区一楼设立了独立的卫生(保健)室;

3.儿童入园体检率达100%;

4.儿童、教职员工健康体检率达100%;健康体检每年一次,项目齐全;

5.肥胖儿、营养不良儿童建册专案管理,每月监测一次;

6.晨检发现的异常儿童需做好登记,儿童代喂药需做好记录并有病例留存备查;做好班级全日观察工作并有记录;

7.建立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制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有专人负责传染病上报,缺勤儿童的记录齐全;

9.园内各教室、功能室清洁消毒规范,记录齐全;

10.每学期至少对家长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季度至少对保教人员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适当增加心理卫生知识宣教。

二、

食堂安全

1.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规范使用“阳光食堂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内台账记录齐全;

3.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

3.食堂管理员有幼儿园下发的任期聘书;

4.食堂管理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幼儿园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开展业务培训,并每日登录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微信小程序参加每日答题活动;

5.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食品安全进课堂,资料均需留存备查;

6.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五常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的精细化管理制度,精细化流程与标识标贴上墙;

7.师生伙食分开留样,留样200克,种类齐全,标识标贴完整;

8.明厨亮灶实施到位,显示屏应悬挂于园内醒目位置处,各功能间均可显现;

9.儿童膳食应按要求制定代量食谱;伙食明细账目规范,师生分开;每月按照实际用量开展营养计算工作。

三、

饮用水卫生

1.饮水设备均需定期开展清洗消毒,直饮水设备

需每学期开学前开展一次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合格报告、饮用水管理员健康证、消毒记录等均需张贴于饮用水管理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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