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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常性督导量表

发布时间:2020/12/8 9:12:29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074次

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常性督导

学校(盖章):                  督查时间:2020年 12            责任督学:

督查

项目

督查内容

自查情况

(具体翔实,用数据、事实说话)

督查情况

(客观评价,要求有佐证材料)

管理

工作

学校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每月召开专题会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有专职(兼职)心理教师(提供数据)

专职

兼职

   

阵地

建设

用好心理咨询室,有个体辅导室、教师办公区、情绪悦纳区、团体辅导区;为每名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提供数据及建档内容);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有保障。

学生心理档案份数

建立方式内容

课程

开设

中小学每两周开设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能针对本校师生开设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六次以上(提供讲座内容及记录);高中按课程计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教研),切实对学生进行心理、学业、职业生涯指导。

课程教材及出版社

讲座次数内容

活动

开展

注重校园心理文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氛围营造,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师群体心理健康并开展相关活动。家长学校开展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教师心

活动展情况

家长学校心育活动开展情况

抗疫心理行动

一堂抗“疫”心理课;一封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信;一项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网络培训;一份特别关怀行动,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跟踪辅导。

心理特殊学生的表现及应对措施

督导

建议

与意见

备注: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是指在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学专业教师,或已获得“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督导师”、“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资质认定,专业、专职、专岗在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兼职教师是指获得上述资质在学校有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且兼任部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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