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第二幼儿园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6/6/24 16:21:20 作者:杨诺 浏览量:1044次
谷里第二幼儿园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2015-2016学年度)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就师德高尚、教风严谨、业务精良的优秀教师,发养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谷里中心幼儿园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不无故争吵,尊重他人。
2.热爱幼儿,尊重幼儿,能按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组织幼儿的一日活动,注重幼儿的发展。
3.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分配,积极完成幼儿园、年级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4.重视教科研,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积极参与教科研,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勇于创新,精通业务。
6.须获得园级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教龄满15年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或参加“教师志愿者联盟”并成为正式成员,或成为“为身边的教师点赞”的对象等。
7.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8.与园内教师友好相处,班级工作配合融洽;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有和谐的人际关系,遇事冷静,稳重,能妥善处理解决问题,涵养性高。
9.能主动承担公开观摩、检查验收、园内大型活动等任务,反响好,评价高。
10.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善于做好家长工作,能及时处理与解决幼儿在园发生的问题,与家长的关系融洽。
11.各类文案材料能够及时上交,记录完整;积极主动的参加各项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12.出勤率高,无事不随意请假。
三、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开评选条件,发动教职工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名单要在全园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园教职工人数的80%,多数赞成方可上报。结果出来在幼儿园公示5个工作日。
2.2015-2016学年度拟评选5名园内先进教育工作者。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23日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布本方案,粘贴于幼儿园公共橱窗,6月27日完成参评人员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下午4:30。
2.2016年6月28日参评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民主无记名制投票与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园内先进教育工作者,向全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相关待遇
1.每年度评选一次,幼儿园颁发相应证书。由幼儿园正式发文,授予“谷里第二幼儿园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2.凡评为本园先进教育工作者,年末发放先进奖励(根据财力确定金额)。
六、一票否决
1.病假达30天,事假超三天一票否决。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3.不服从各部门、年级组长工作分配,胡搅蛮缠,一票否决。
4.凡违反纪律,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与举措,以及其它方面影响幼儿园、教师声誉遭举报一票否决。
谷里第二幼儿园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