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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19/1/14 10:37:02 作者:无 浏览量:1216次

环境保护 人人有责

新环保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环境保护的义务。我园也在全面实施环保工作,但因大家对环保知识的了解、认知不足,特邀请“南京市新生活环境保护与治理宣教中心”陈鑫老师于2019年1月10日中午13:00,给谷里二幼全体教师进行“环保知识”讲座。

陈老师首先讲解了垃圾四分法,不当的垃圾处理方式对我们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空气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这些污染对人类自身造成的危害,使大家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倡导大家将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少使用塑料袋,减少环境污染。然后陈老师对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装修、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也进行了普及。

此次培训,老师们深感竖立环保意识刻不容缓,更应从身边做起,坚守一个信念: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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