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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陪伴成长 构筑平安江宁”——记谷里幼儿园、谷里第二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活动

发布时间:2018/4/20 13:24:38 作者:无 浏览量:1286次

“法制陪伴成长 构筑平安江宁”

——记谷里幼儿园、谷里第二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活动

作为幼儿园老师,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小天使,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多彩斑斓、各有千秋,他们身单力薄又是弱小的群体,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对待、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爱与保护他们。那么如何保护他们?从哪些方面保护他们呢?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这是我们作为幼儿园老师的必修课,所以在学习好幼教专业知识的同时,适当的学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2018年4月19日下午4:10,当小天使们离开生活一天的幼儿园后,“江宁区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的讲师团成员来到我们谷里第二幼儿园,为谷里二幼以及谷里中心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银律师陈雅琼进行主讲,陈律师用“为什么国家要颁布未成年保护法呢?”这个直白、根本且能引发老师们深思的问题开启了当天的讲座,老师们积极的和陈律师进行了互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陈律师也肯定了老师们回答并从国家、社会、幼儿本身三个层面为我们进行了总结了问题的答案。

知其然必须知其所以然,何为未成年保护法?它的特点有哪些呢?陈律师讲座的第一块内容便是“未成年保护法概述”,讲座中陈律师将法律内容联系幼儿园实际情况为我们做介绍,比如在“未成年保护法”特点中提到的“受保护权”,那么未成年在校期间不得受到老师各种体罚或变相体罚,老师们必须重视此事。又比如校园安全需重视,陈律师也就我们园的门禁制度、幼儿园场地设置以及各个角落的巧妙安排举例并且肯定我园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的重视等等;讲座的第二块内容是“未成年保护法内容”,陈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三大点为我们一一进行讲解、分析,特别是在学校保护——尊重人格尊严中提到,因为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所以老师们和孩子在一起是一定要给与积极的正面引导,避免负面指责,这一问题的提出也给我们老师从法律层面带来了启发与思考;接着,陈律师便开始第三块“以案释法”内容的剖析与介绍,结合之前发生在幼儿园中的“携程亲子园”与“红黄蓝虐童”事件,陈律师为老师们分析以上案件幼儿园、个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老师们听的也很认真,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新的了解,也坚决表示杜绝这样危害性极强的事件在我们园发生;最后,陈律师为老师们介绍了“教师的职责”,继续为老师们普及“未成年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教师应为:有爱、有知识、有奉献精神、有修养的好老师。不应为: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不良教师,所以老师们一定要履行好作为教师的神圣职责,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帮助而不是坏的影响。讲座尾声,陈律师用习总书记的话:“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结束当天精彩的讲座内容,也以此激励、鼓舞在座的每一位老师做一名合格、懂法的幼儿园教师!

通过此次讲座,老师们意识到教师这个群体,一定要懂得《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理解其意义,将法律中的相关内容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教好幼儿,还要育好幼儿,做有职业道德的老师,坚决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同时还要用法律去保护幼儿,为幼儿维护权力。最终,为每一位幼儿的童年增添更加绚烂的色彩,为江宁幼儿教育事业添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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