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谷里第二幼儿园开展《民法典》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0/6/10 12:46:55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639次
开展《民法典》培训活动,提升教职工法律素养
——江宁区谷里第二幼儿园开展普法培训活动
“小吴老师,你知道《民法典》吗?”,“不太清楚”;“蒋老师,你了解《民法典》吗?”,“听说了,内容不太了解”;“李老师,作为共产党员,你知道《民法典》吗?”,“了解的不多,正准备抽时间好好学习一下”。《民法典》是一部重要且影响深远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将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谷里第二幼儿园积极部署,联系校园律师——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肖正律师来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婚姻家庭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随着近年来婚姻观念、家庭关系的变化,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进行了哪些有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背后又体现了哪些立法精神?肖正律师重点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四十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关于婚姻家庭部分的法律规定),归纳了关于婚姻的十个新增要点。他结合实例进行阐述,如设置离婚冷静期也是一次善意提醒,提醒大家谨慎行使权利,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减少冲动型离婚的数量,在挽救破裂家庭、维护婚姻秩序、维系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避免轻率离婚。在关于收养制度的一个亮点是在“一般规定”中明确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原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的条件中,第1条就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能被收养,而这一次把14周岁以下取消了,也就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可以被收养。另一个体现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的规定就是在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新增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是特别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的一个具体制度。
全体教职工在近一个小时的宣讲活动中仔细聆听,认真笔记,在谷里二幼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相信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活动,能够让全体教职工迈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第一步。